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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有哪些
2020-11-24 09:51:20 来源:广东财经网
一、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权属有哪些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,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。
二、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
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,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:(1)居住用地70年;(2)工业用地50年;(3)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50年;(4)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;(5)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,在最高年限内,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。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,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的,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。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。
我国法律、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,是分别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。通过土地划拨及乡(镇)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,是无期限的。通过这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,除了法律规定的使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外,可以无期限地使用土地。
一般常见的建设用地的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,这些都是属于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的,如果被他人损害的,就可以直接提出赔偿责任的,一般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。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,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广东财经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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