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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什么规定
2021-01-08 17:51:32 来源:广东财经网
一、民法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什么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的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。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,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。
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或者赠与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。
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或者赠与的,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。
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、互换、出资或者赠与的,该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。
二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有什么内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、拍卖、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。
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一)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;
(二)土地界址、面积等;
(三)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;
(四)土地用途、规划条件;
(五)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;
(六)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;
(七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。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质上还是一种物权,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,通过在土地之上建造建筑物,实现权利在立体空间之上的扩张。而且,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,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不同的期限,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约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。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,也欢迎各位读者到广东财经网进行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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